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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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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單位發生了火災,在及時報警和組織撲救的同時,應積極配合消防隊滅火。如已將初起火災撲滅,應注意保護現場,以便公安部門或本單位保衛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和損失。如火勢已擴大,在場群眾已無力將火撲滅時,要采取措施制止火勢蔓延。要主動配合消防隊滅火,在消防隊可能駛來的方向派人守候迎接,開道引路;其次,消防人員到場后,要及時向他們介紹火場情況,另外還要維持好火場秩序,禁止無關人員入內,以便消防人員滅火。
1、環狀管道應用閥門分成若干獨立段,每段內消火栓的數量不宜超過5個。室外消防給水管道的小直徑不應小于100mm
2、室外消火栓應沿道路設置,道路寬度超過60m時,宜在道路兩邊設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3、消火栓距路邊不應超過2m,距房屋外墻不宜小于5m;。
4、室外消火栓的間距不應超過120m。室外消火栓的保護半徑不應超過150m;
1、火災照明應設置在下列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
2、按規定應設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建筑的疏散走道
3、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低照度不應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的照明支線,應接在消防配電線路上。
4、疏散指示標志宜放在太平門的頂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墻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標志間距不宜大于20m。
1.系統的應急轉換
未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場所,系統在正常照明中斷后轉入應急工作狀態;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場所,自帶電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統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各應急照明配電箱實現工作狀態的轉換。集中電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統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各應急照明集中電源和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實現工作狀態的轉換。
2.應急照明集中電源和分配電裝置設計
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的控制裝置設置在消防控制室內,未設置消防控制室的建筑,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控制裝置設置在有人員值班的場所。集中設置蓄電池組的系統,應急照明集中電源能夠手動控制消防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的工作狀態。分散設置蓄電池組的系統,其控制裝置能夠手動控制各蓄電池組及轉換裝置的工作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