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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臺燈光的藝術效果是隨著演出的進展、舞臺氣氛的不斷變換而展現的。舞臺燈光是空間藝術與時間藝術的結合體,舞臺燈光的歷史發展是同戲劇的演變以及科學技術的進步密切相聯的。舞臺燈光是現代舞臺藝術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富有表現力的燈光色彩是舞臺燈光中至關重要的組成要素,成為舞臺燈光設計中營造情景氣氛、創造藝術效果的重要手段。在現代演出中,燈光的強度、色彩、照明區的分布,燈光的運動等都具有較大的可塑性與可控性。
目前很多舞臺的燈光設計主要根據劇本、導演要求及舞臺美術的總體設想進行藝術構思,繪制布光設計圖,并具體安排技術體現工作。未來舞臺燈光系統的前景是令人非常興奮的。白熾燈出現后,舞臺燈光系統的技術性的變革從20世紀30年代橢球反射鏡(Leko)燈具的出現開始。舞臺遠程聚光燈:燈具采用非球面平凸光學透鏡,透光率達到92%,光斑均勻度高,燈具投射發出的光照度分布曲線光滑,是連續的正弦波變化。
舞臺燈光系統設計是遵循舞臺藝術表演的規律和特殊使用要求進行配置的,其目的在于將各種表演藝術再現過程所需的燈光工藝設備,按系統工程進行設計配置,使舞臺燈光系統準確、圓滿地為藝術展示服務。而舞臺科技的不斷進步,燈光已經成為藝術的重要組成部分,高超的燈光演繹技術能給人帶來更加震憾的視覺沖擊效果,舞臺燈光設計在吸納新技術的同時與藝術更好地融合。舞臺燈光燈位布置的頂光、區位構成布光陣列,舞臺各部位均有布光點,死區,可靈活多變地按需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