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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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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籃應安裝防護棚,防止高處墜物造成作業人員傷害。
吊籃應安裝上限位裝置,宜安裝下限位裝置。
使用吊藍作業時,應排除影響吊籃正常運行的障礙。在吊籃下方可能造成墜落物傷害的范圍,設置安全隔離區和警告標志,人員、車輛不得停留、通行。
在吊籃內從事安裝、維修等作業時,操作人員應配戴工具袋。
使用境外吊籃設備應有中文使用說明書;產品的安全性能應符合我國的現行標準。
不得將吊籃作為垂直運輸設備,不得采用吊籃運輸物料。
在人員準備方面,我們要特別注意他們的工作職責的設計。操作人員人數在兩人到三人之間,安全措施一定要放在位。搬運組需要的人員是四人,還有現場的技術指導需要一人,另外安全警示的一人,還有電工一人。對人員的要求是這樣的,所有操作人員必須具備健康的身體,不能具有暈高癥,年滿18歲經過培訓并且牢牢掌握吊籃操作相關規定。
安裝與拆卸
(1)吊籃安裝或拆卸前,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有書面記錄,并履行簽字手續。
(2)懸掛機構不得安裝在外架或用鋼管扣件搭設的架子上,必須安裝在砼結構、鋼結構平臺等上方,懸掛機構宜采用聯接聯接方式進行拉接固定。
(3)前梁外伸長度應符合高處作業吊籃使用說明書的規定。
(4)配重塊應穩定可靠地安放在配重架上,并應有防止隨意移動的措施;嚴禁使用破損的配重塊或其他替代物。配重塊的重量應符合設計規定,且應有重量標記。
(5)吊籃懸掛高度在60m及其以下的,宜選用長邊不大于7.5m的吊籃平臺;懸掛高度在100m及其以下的,宜選用長邊不大于5.5m的吊籃平臺;懸掛高度在100m及其以上的,宜選用長邊不大于2.5m的吊籃平臺。
(6)拆卸前應將吊籃平臺下落至地面,并應將鋼絲繩從提升機、安全鎖中退出,切斷總電源。
(7)拆卸分解后的構配件不得放置在建筑物邊緣,應采取防止墜落的措施;零散物品應放置在容器中,不得將吊籃任何部件從屋頂處拋下。
(8)吊籃安裝和拆卸作業區域,應設置警戒線,指派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和監督,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電動吊籃作為一種輔助施工技術,被越來越多的建筑企業接受,并在建筑工程中采用。近年來我國經濟飛速發展,建筑結構高層越來越多,使電動吊籃得到推廣。短短幾年間,電動吊籃企業就由原來的幾家發展到目十多家,升降腳手架的規格、樣式、提升方式也變得多元化。而如何增加升降腳手架的安全性目前已成為其是否能夠繼續發展的主要問題。經過經驗總結,目前電動吊籃結構已經趨于定型,主要由架體構架、附著結構、提升設備、防墜設備等部分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