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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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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類型眾多的木材干燥窯中,以周期式強制循環型應用廣泛,其操作工藝過程有典型性,分 4個階段:①準備階段。在材堆進窯之前,檢查干燥窯內通風系統、加熱系統、儀表及控制器件等是否正常。材堆入窯后,開動風機和加熱系統使干燥窯內氣體加熱,然后關閉窯門。②預熱階段。提高木材溫度,并使木材內部水分重新分布以達到均勻。此時為不使水分蒸發,進氣門、排氣門都需關閉。按木材初始含水率確定介質狀態參數,預熱時間因樹種、材種與季節不同而異,大致為木材每厚 1厘米預熱1~2小時。③干燥階段。按基準要求調節窯內溫、濕度,適時啟閉進、排氣門。當木材含水率降至纖維飽和點以下時,即進行中期處理,停止水分蒸發。同時通過噴蒸,以調節木材中的水分分布狀態,縮減含水率梯度,消除干燥應力。中期處理次數系根據樹種、厚度、已產生的應力狀況而定。④結束階段。木材干燥到含水率、應力等達到要求時,即可結束干燥過程。此時要進行終了處理,使含水率分布均勻,殘余應力消除。處理方法是提高窯內溫度及濕度,處理時間大致按木材每厚 1厘米,噴蒸1小時,保持1小時為度。然后使室內介質狀態回到基準表階段所定參數,繼續干燥到木材斷面含水率分布均勻,停止加熱,通風冷卻,卸出材堆。在上述過程中,主要的問題是根據木材的樹種和厚度選擇和控制好基準。
在保證干燥質量的前提下提高干燥速度是干燥的基本原則。干燥的質量要求是:已干木材的終含水率及干燥均勻度能滿足加工工藝的要求;保持木材的完整性,不發生為工藝規范所不容許的缺陷,不改變木制品應有的性質。干燥速度即單位時間內木材含水率降低的程度。干燥速度越快(或干燥周期越短),所需用的干燥設備與投資越少,干燥成本越低。各種木制品對已干木材終含水率的要求因用途不同而異,如樂器、精密儀器盒為7%;家具、鑲木地板為8%;細木工板為8~9%;運動用具為10~12%;窗、門為12%;汽車、鐵路客車為10~15%;鐵路貨車、建筑材料為18%;包裝箱為15~18%。實踐上還需按產品使用地區的氣候條件作適當變動。
在木材干燥過程中,須按不同干燥階段相應改變干燥室內的相對濕度,據此制訂的相對濕度變化程序即干燥基準。不同樹種、不同厚度的木材有不同干燥基準,一般分為時間干燥基準和含水率干燥基準兩類。前者按時間階段操作,后者按含水率變化階段操作,屬于按含水率變化階段操作的還有波動式和半波動式干燥基準。干燥基準的選用是否適當,對木材干燥的產量和質量有直接影響。
4、隔條放置正確: (1)隔條間距應適當,以減少板材變形并保證氣流通暢; (2)隔條應與材堆長度方向相垂直,各層隔條在高度方向上保持在一條垂直 線上,并落在材堆或托盤的支撐橫梁上,要保證材堆內的正常通風與氣流通道通; (3)隔條側面離材堆端部的距離應在一個隔條寬度內(30mm內),隔條長度和材堆的寬度一致,隔條的寬度要求均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