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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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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頻淬火爐對冷卻水水質有哪些要求?
高頻淬火爐之所以要用水,是因為機器在大功率狀態下工作時需要冷卻降溫。如功率元件主整流器、IGBT、變壓器及感應線圈等,這些元件、部件由于電流的熱效應,在大電流條件下工作,必然會產生一定的熱量,造成附帶溫升。1、球化退火后,采用布氏硬度計檢測硬度,要求在179-207HBW范圍內。如果不及時實施冷卻,不但會影響機器的性能和功率,還會燒壞元件、部件,損壞機器。
為了確保電氣元件長期可靠運行,電源系統冷卻水的質量應符合如下要求:
1、不溶性固體/10-6:<40-50。
2、電阻率/Ω·cm:17000-25000。
3、電導率:40-60。
45鋼采用高頻淬火工藝的性能特點
45鋼是一種比較碳素結構鋼,以車軸為例,車軸是其中的一個應用方向,采用高頻加熱設備對45鋼進行合理的熱處理可以有效提高車軸的使用壽命。
車軸是種變徑的圓柱體 ,要實現整體表面高頻淬火,淬火均勻,淬火效果達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感應器的結構設計。
加熱使用感應器的設計應用主要考慮一下內容:
1.使被加熱零件的表面溫度均勻;
2.感應器損耗小 ,電;
3.感應器通水冷卻良好;
4.制造簡單 ,有足夠的機械強度 ,操作使用方便。
車軸高頻淬火感應器用矩形紫銅管制造成圓形感應器 ,并通水冷卻 ,零件瞬間加熱后由附帶噴水圈進行噴水冷卻。為了保證在感應加熱中減少熱損耗 提高加熱效率 ,感應器與零件之間的間距盡可能小 ,但要有足夠的間隙 ,保證使感應器能與車軸的相對運動順利進行。
加熱溫度和加熱時間的關系當材料和原始組織一定時,相變溫度隨著加熱速度增大而提高,為得到合格的淬火組織,相應的淬火溫度也隨之提高。車軸感應加熱升溫速度一般在 30~100 ℃/ s ,45鋼車軸的表面淬火加熱溫度選擇 890~960 ℃為佳 ,為了獲得較深的淬硬層深度 ,選擇上限加熱溫度。40mm的薄墊,裝胎具卡緊后再提高溫度10-20℃后重新回火。較長的加熱時間和較高的加熱溫度 ,可獲得較深的加熱深度 ,反之 ,加熱深度較淺。
高頻淬火機的基本工作原理:
將工件放在用空心銅管繞成的感應器內,通入中頻或高頻交流電后,在工件表面形成同頻率的的感應電流,將零件表面迅速加熱(幾秒鐘內即可升溫800~1000度,心部仍接近室溫)后立即噴水冷卻(或浸油淬火),使工件表面層淬硬更多使用淬火設備的案例和方案歡迎您的來到。a.淬火件含碳量過低 應預先化驗材料成分,保證淬火件的含碳量。此感應器是一匝線圈,連接到高頻變壓器上,在感應線圈中可同時放入9件榔頭,加熱到所要求的溫度后即可進行淬火處理。
b.表面氧化,脫碳嚴重,淬火錢要清理零件表面的油污,斑跡和氧化皮。
c.加熱溫度太低或是加熱時間太短 正確調整電參數和感應器與工件間的相對運動速度,以提高加熱溫度和延長保溫時間。可以返淬前應進行感應加熱退火。
d.零件旋轉速度和零件(或感應器)移動速度不協調而形成軟帶, 調整零件轉速和零件(或感應器)移動速度。當零件移動速度1-24mm/min時,零件旋轉速n=60r/min即可避免淬火軟帶的形成。
e.感應器高度不夠或感應器中有氧化皮 適當增加感應器高度,經常清理感應器。
感應加熱表面淬火常見的缺陷分析以預防方法
1.硬度不足和軟點、軟帶
匯流條之間的距離太大, 調整匯流條之間的距離為1-3mm。
淬火介質中有雜質或乳化劑老化 更換淬火介質。
冷卻水壓力太低或者冷卻不及時,增加水壓,加熱冷卻水流量,加熱后及時噴水冷卻。 i.零件在感應器中位置偏心或零件彎曲嚴重 調整兩件或感應器的相對位置,是個邊間隙相等;若是零件彎曲嚴重 調整零件或感應器的相對位置,使各邊間隙相等;8)輸入鋼軌工藝參數和電參數:電網電壓波動±10%,頻率波動50Hz±10%,中頻電壓600~800V,頻率900~1100Hz,功率:180~200kW,水壓0。若是零件彎曲嚴重,淬火前應進行矯直處理。
②淬硬層深度不足
a.頻率過高導致渦流透熱深度過淺 太正電參數,降低感應加熱頻率。
b.連續淬火加熱時零件與感應器之間的相對運動速度過快 可采用預熱-加熱淬火。
c.加熱時間過短 可以返淬,單反淬錢應進行感應加熱退火。
③淬硬層剝落 產生的原因是表面淬硬層硬度梯度過大,或是硬化層太淺,表面馬氏體祖師倒是體積膨脹等。應對措施是正確調整電參數,采用預熱-加熱淬火,加深過度層深度。
④淬火開裂
a.鋼中碳和錳的含量不應超過上限,可在試淬時調整工藝與參數,也可調整淬火介質。
b.鋼中夾雜物多,成網狀或成分有偏西或含有害元素多 檢查飛劍術夾雜物含量或分布狀況,毛坯需進行反復鍛造。
c.傾角處或鍵槽等尖角處加熱時出現瞬間高溫而淬裂中尖角倒圓,淬火前用石棉繩或金屬棒料堵塞溝槽,空洞。
e.淬火介質選擇不當 改用冷卻能力低的淬火劑。用油,聚乙烯醇水溶液或其他乳化劑作為合金鋼淬火劑。
f.回火不及時或回火不足 淬火后應及時回火,淬火和回火之間的停留時間,對于碳鋼和鑄鐵件補一個超過4h,合金鋼不應超過0.5h。回火不足時,適延長回火時間。
g.材料淬透性偏高 可以選用冷卻速度慢的淬火介質。
h.返修件未經退火或回火 返修件必須經過回火或正火后,才能再次感應加熱淬火。
i.零件結構設計不合理或是技術要求不當 加以設計部門修改不合理的接受設計,提出切實可行的工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