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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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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人員條件
1、應配備鍋爐制造、機械加工、無損檢測、焊接、材料、質量管理等各類技術人員。有機熱載體爐企業工程技術人員比例不少于本企業職工數的5%,且不少于5人。
2、應配備有足夠的專職檢驗技術人員。
3、無損檢測持證人員中應不少于2名RT中級人員。若無損檢測分包時,RT中級人員至少有1名。
4、持證焊工人數及項目應滿足制造需要,一般不少于20人。
還要看人員是否有
比如:壓力容器作業:氧艙維護保養
電梯作業: 電梯機械安裝維修、電梯電氣安裝維修
起重機械作業:起重機械機械安裝維修、起重機械電氣安裝維修
客運索道作業:客運索道安裝、客運索道維修
大型游樂設施作業:大型游樂設施維修
場(廠)內機動車輛作業:車輛維修
特種設備焊接作業:金屬焊接操作
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關于超大型中低壓非球形容器現場制造。
1.新許可規則實施前已經取證的單位,4年內有現場制造業績,但未到換證期限的單位,可在簽訂現場制造項目合同后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有關事項的實施意見》(市監特設〔2019〕32號,以下稱“許可實施意見”)的要求向原證書的發證機關提交變更材料,許可證備注“含現場制造”。
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三)明確對的委托方式。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提交申請時,應同時從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備選庫中選擇具有相應考試項目的參加考試,各地市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申請人的選擇,依法委托該實施考試。各應當在考試完成后10個工作日內,及時通過考核平臺,將考試成績推送至發證機關。發證機關應當按照要求,及時完成審批發證,并將許可證相關信息及時上傳全省特種作業人員公示平臺。
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第十九條 電梯的制造、安裝、改造和維修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電梯制造單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單位進行電梯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的,應當對其安裝、改造、維修活動進行安全指導和監控。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結束后,電梯制造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電梯進行校驗和調試,并對校驗和調試的 結果負責。
第二十條 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裝、改造、維修以及場(廠)內機動車輛的改造、維修竣工后,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高耗能特種設備還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提交能效測試報告。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