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認證模式:本實施規則規定的基本認證模式,是以生產企業誠信自律、有效管理、穩定生產為前提,基于產品的固有安全風險特點和生產企業普遍采用的生產工藝確定的認證模式??茖W、公正、創新、服務的準則,可以依據歐盟標準,實驗室可根據客戶需求,為廣大頭盔廠商提供安全頭盔的產品檢測(具體項目見下圖),并出具有威信的第三方檢測報告。證機構應按照《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生產企業分類管理 、認證模式選擇與確定》的要求對生產企業實施分類管理,并結合分類管理結果在基本認證模式的基礎上增加認證要素,以確定認證委托人所能適用的認證模式。
7.1.2獲證后的跟蹤檢查內容:1)工廠質量保證能力檢查:認證機構應在確保認證風險可控的原則下,按照制定獲證后跟蹤檢查要求的具體內容,并在認證實施細則中予以明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以下簡稱117號令)及《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實驗室管理辦法》(以下簡稱65號令)等法律、行政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則。工廠監督檢查還可包括認證機構規定的檢查項目,如檢查不合格項的關閉、不合格產品的整改情況以及政府責令召回、企業主動召回缺陷產品的實施情況等。對ODM生產廠的檢查,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2)產品一致性檢查:對批量生產的認證產品,生產企業應確保認證產品在下述幾個方面與產品認證檢測報告所覆蓋的產品合格結果保持一致:a)認證產品的標牌、說明書和包裝.上所標明的產品名稱、規格和型號、適用年齡、警示說明;b)認證產品的結構、外觀、顏色(適用時);c)認證產品的關鍵零部件/原材料。如生產企業具備《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生產企業檢測資源及其他認證結果的利用要求》和認證標準要求的檢測條件,認證機構可利用生產企業檢測資源實施生產現場抽樣檢測(或目擊檢測),并由實驗室出具檢測報告。認證機構應在確保認證風險可控的原則下,制定獲證后跟蹤檢查要求的具體內容,并在認證實施細則中予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