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在城市節水管理工作中,推廣應用這一科學管理方法,建設部于1987年4月發布了部頒標準CJ20-87《工業企業水量平衡測試方法》,1990年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委會發布GB/T12452-90《企業水平衡與測試通則》。一是組織落實:測試單位應成立專門機構,負責測試的組織領導,全方面協調,測試實施、督促檢查等。一些省、市政府也把水量平衡測試納入地方性行政的法規、規章,如《河北省城市節約用水管理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城市用水單位應當依照,定期對本單位的用水情況進行水量平衡測試和合理用水評價,改進本單位的用水工藝。“用水單位按規定進行水平衡測試已經成為法定義務。
3)了解用水單位的基本情況。用電子尋管儀查清用水單位的地形圖、給排水管線圖、用水設備情況、用水設施情況,對單位內的地下水管線進行普查;對用水單位內部建筑物相對位置、供水管線的布置排列、埋深、走向、閥門井/排水井位置、消火栓位置、管線尺寸、化糞池位置等進行現場勘測,對不清楚地下水管線走向的部位用管線探測儀或開挖的方式查詢管線的走向、埋深,并將所查管線按比例繪制在圖紙上。調查計費水表、現有計量水表配備情況和需加裝水表的數量及位置等。測繪供水管網圖、繪制需要安裝水表表位和數量網絡圖等;對可能有漏水的地下管線用數字檢測儀器等設備進行檢測,找出地下給水管線的泄漏點等。
基本規定:1.城市節約用水是涵蓋城市水源、供水、用水、排水等在內的復合系統,同時涉及經濟、管理、教育等眾多領域。考慮到上述因素,評價內容分為包括基本條件、基礎管理、綜合節水、生活節水、工業節水和環境生態節水六類,共34項指標。6、建立用水檔案,在水平衡測試工作中,搜集的有關資料,原始記錄和實測數據,按照有關要求,進行處理、分析和計算,形成一套完整詳實的包括有圖、表、文字材料在內的用水檔案。2.我國已連續多年開展節水型城市評價的實踐,有相當-批城市已獲得主管部門頒發的國級、省級節水型城市稱號。因此,參照以往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評價依據,本標準設置了城市節水I級、I級和II級。
基本規定:3.本標準采用單因子節水評價方式。在測試前,首先確定給水管道無跑冒滴漏,檢查用水器具,堅決淘汰非節水型器具,優先使用具有節水效能二級認證的節水和節水淋浴器。該方式是指在評價過程中,根據實際節水指標和標準對比分類,選取至差指標的級別作為節水評價結果。4.國家有關部門發布的統計年鑒、統計年報等資料包括:國家統計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處、水利處、環境保護處以及地方發布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城市統計年鑒、城市建設統計年鑒、水資源公報、環境統計年報、環境狀祝公報等。